一、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模式
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标志着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在全国开始推行。
1995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试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参保职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时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这是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文件依据。
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企业缴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不低于4%,并从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最终达到8%。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
养老保险缴纳的统筹账户的钱形成所有参保人(含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的退休未参保人员)的共济基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叫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利息。
二、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资金形成
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单位参保缴费费率(比例)2016年5月以前为20%及以上,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为19%,2019年5月开始为16%,个体缴费按基数的12%划入统筹账户。
个人账户从1992年开始到1995年12月缴费比例低,有的地方实行定额缴费,1996年至2005年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由4%逐年增长到8%,但有统筹划入个账,达到11%,2006年开始按缴费基数比例的8%。
三、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的使用
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用于发放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增发养老金、养老保险遗属丧
抚费。
四、个人账户的使用
个人账户的钱只用于发放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金额随调资按初始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占比而增加,且个人账户一直计息,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未发完的可继承。假如:参保人2021年10退休时个人账户139000元,养老金8000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1000元,占比12.5%,假如2023年调资174元,那么个人账户占21.75元,即174*12.5%,该参保人2021年11-12月个人账户月支付1000元,2023年月支付1021.75元
五、特别提示
(一)本文仅作宣传养老保险知识所用;
(二)所有参保人退休后待遇都由基金发放,不会因账户还有没有钱而影响个人待遇及发放,个人账户未发完的可继承。
(三)所有适龄人员都要参保缴费,确保年老生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