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否规定夫妻需结婚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08 22:15:39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生活中应怎么进行离婚?刚刚结婚能进行离婚吗?

网友咨询:

婚姻法有没有规定结婚多长时间不能离婚的?

广东君直律师事务所刘婉芬律师解答:

婚姻是自由的,没有规定结婚多长时间之内不能离婚。规定是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就婚后共有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一方不愿离婚,可由主张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刘婉芬律师补充: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刘婉芬律师具有系统.专业.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求真探索的法律精神.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曾协助参与办理某大型国企的工程款纠纷、房地产诉讼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及民间借贷关系纠纷、电信诈骗等民事及刑事案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刘婉芬律师总结: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符合情形的,均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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