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小伙伴在咨询,公司的原先的股东退出后,新股东又进行了增资,涉及到的印花税不懂要如何申报缴纳?
今天我们就来分享一下,关于这一点依据哪一条文来处理。

资本印花税属于营业账簿,那么其计税依据是指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该条明确了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两个科目合计金额。

那其计税依据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呢?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 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该条明确,其计算依据为“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故减资后再增资的印花税,以实际增加的部分进么相应申报缴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