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针对近期征集到的一批社保医保问题,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解答。
问:计算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月标准×津贴月数。
(一)生育津贴月标准
计算生育津贴月标准时所使用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从业人员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平均缴纳基数计算。
上年度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平均缴纳基数=上年度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基数总额÷上年度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月数之和
其中上年度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基数总额是指用人单位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申报的对应费款所属期为上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之和。
(二)生育津贴月数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月数。
问:领取生育津贴期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领取生育津贴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已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不含当月);二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正常参保缴费。
生育津贴从生育当月开始计发,从业人员在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应当正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停止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参保缴费不正常的或以灵活人员缴费的,对应月份的生育津贴不予计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当月或次月到账的均视为正常参保缴费。
问:申请生育津贴后多长时间拨付?
答:符合支付条件的,经办机构业务部门应当在接到生育津贴待遇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