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在计算年休假天数时,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计算每年年休假应当享有的天数,是根据员工在现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来计算,还是根据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来计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员工每年年休假应当享有的天数是根据累计工作年限计算的。比如员工在现单位工作2年,累计工作11年,则该员工的年休假天数为10天。
·第二,员工什么时候开始有资格休年休假呢?法条里规定的"工作满一年",是指"连续满12个月"?还是指"累计满12个月"?
对于年休假的资格,就不是累计12个月,而是连续12个月。此处的连续12个月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员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员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情形。
比如员工在A单位连续工作8个月,进入B单位连续工作5个月,此时员工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即享有年休假资格。但要注意的是,深圳地区无缝对接才算连续12个月!只要断开了,哪怕只有一天,也不能算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