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有什么法律特征,是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03 1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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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务有什么法律特征,是哪些?

  公司债务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债务则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

  二、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公司债务的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

  四、公司债务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公司债务转让的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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