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怀孕期间被辞退的女性劳动者有权享受特殊的赔偿标准。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则按一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而不满六个月的部分,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劳动法还规定,怀孕期间被辞退的女性劳动者还有权获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工资赔偿。这一赔偿措施旨在保障女性在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