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正义或许会迟到 ,但永远不会缺席。
现实中真的是这样吗?
十年了,公诉期已经结束,最后一位证人也离开了。
但张紫妍案件,至今都没有翻案。
。。。。。
2009年3月7日,不到27岁的她在家中吊颈自杀。
她不为人知的几个角色中,最出名的是在《花样男子》中饰演的坏女二,专门欺负女主。

16岁时,父母因车祸去世,张紫妍为了生活,进入演艺圈工作。
之所以没有多少机会参演影视作品,是因为她的演艺生涯,做的最多的不是演员,而是“三陪”。
她一开始没有工作,便对老板说想多接点工作。
这就是她落入陷阱的开始。
起初,只要陪酒,就会有广告、杂志的拍摄。
后来,老板变本加厉,需要陪睡才能接到电影中的小配角。

在他们眼中,女艺人就好像玩物一样,任凭他们摆弄。
曾经,她问过朋友“酒店小姐一天可以接多少客人”。
朋友回答道,一天接2、3个客人就差不多了。
没想到张紫妍却绝望地说:
“这样的话,我活得连酒店小姐还不如。”
面对生不如死的折磨和屈辱,她当然想逃。
可是一旦不服从经纪公司的安排,就算违约,将面临10亿韩元(600多万人民币)的天价解约金。
还会当着公司所有人的面,遭到公司打手几小时的暴打并软禁。

在她自杀的前几天,还被迫带去做结扎手术,终生无法怀孕。
张紫妍死后,留下50封信件,详细列出了一份包含时间地点的恶魔名单。
其中涉及到的大多是权贵商贾,横跨娱乐圈、媒体圈、财经圈,甚至是政治圈。

她在遗书中写道:都是罪无可赦的恶魔,我做鬼也要报复到底。
可是她的自杀,只换来了经纪公司老板的判刑1年,缓刑2年。
其他有关“性招待”、“性强迫”的指控,都因证据不足结案了。
30多位大佬毫发无伤,甚至根本没有被警方传唤过。
老板被调查时,警方轻易地采用了他的证词,而为张紫妍作证的同门艺人的证词,却始终不被采纳。
之后,两位办案警察及部分调查人员皆自杀,其中一名追查案子的刑警意外溺水死亡,而溺水的池塘水深不到胸口。
在这之前,同门师姐U-Nee、郑多彬、崔真实,先后上吊自杀。
其中崔真实死后,她的前夫、弟弟、经纪人都相继自杀,原因成谜。
有几个人相信这样的死亡概率是个巧合!
很多时候,看不见的潜规则和躲起来的公权力,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扎根在权钱交易的土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