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 包括:
1、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居民身份证号、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照片等 公民个人特有、有别于他人的个人信息;
2、公民的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的个人隐私信息;
3、公民的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的个人隐私信息。

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为: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 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 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 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 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 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 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 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为合法经营活动而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 五万元以上的;
(十一)曾因 为合法经营活动而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等,
等以上情节之一的,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