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2)其中,上一年度工资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度内所获得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2.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例如,如果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 元,则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 15000 元,不得低于 3000 元。
3.计算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5%。例如,如果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则其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 250 元(5000×5%)。
4.计算职工和单位的缴存额
职工和单位的缴存额=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例如,如果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5000 元,缴存比例为 10%,则其和单位的缴存额为 500 元(5000×10%)。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公积金基数的计算也可能受到职工个人收入、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具体计算结果可能会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