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设银行住房贷款是2019年4月份下来的,本金59万,基准利率上浮10%,即(4.9*1.1)%=5.39%,等额本息360个月,每月还款3309.35元,还款日为每月16日。2020年时,选择了固定利率,一直还到了2023年的10月16日,还了54期。当了这么久的大冤种。别问我为啥当冤种,问就是,我觉得LPR报价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来计算的,各报价行肯定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最初执行固定利率时的还款计划
因为之前选择的是固定利率,所以2023年9月25日建设银行可以申请利率调整以后,就赶紧在手机app上提交了申请。日盼夜盼终于盼到了2023年10月25日,利率调整出结果的日子,利率终于调整为了LPR+0基点,即4.2%。
10月和11月的还款计划金额对比
看了还款计划,2023年11月16日的待还款金额变成了2930.33元,还觉得挺高兴。因为根据之前在网上看到的信息“由于利率变化发生在月中,因此需要单独计算调整后的首期应还利息,依据在当期时间内(标准为30天),调整前利率、调整后利率分别占用的天数,再结合贷款剩余本金进行分段计算并相加”,本来感觉下个月的还款额不会一下降到2930.33元,而是会比一开始的3309.35元少,比2930.33元多。感觉这一下就给我降到了2930.33元,是直接把10月17日-10月24日这期间的利息也按新的利率计算了吗!
最后一期还款计划显示的金额
然而高兴也没高兴多久,继续往下翻还款计划,翻到最后一页赫然发现,最后一期的还款金额是3402.75元,而不是2930.33元,比原来的3309.35元还要多。合着是把按原固定利率计算的10月17日-10月24日这期间的利息,加到了最后一期,真是高兴的太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