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读费”对小编来说是个很遥远的词,为了搞清楚它的含义,特意搜了不少相关资料,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借读费其实是一个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教育部已经删除了相关规定。
之前,如果说有孩子跨区(省、市、县区)解读,占用了转入地一定的教育资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按实际收取一定的费用,看上去是可以理解的。
但根据教育部2010年12月公布的《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删除了《小学管理规程》中第十二条中的“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家住淮南市田家庵区的家长最近发现了一个问题。
家长发现,田家庵区第五幼儿园几个小区收费都不一样。于是在淮南市政府网站反映此事,并询问该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对此,淮南市发改委给予了回应。
官方公布了淮南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省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2000元;市级一类示范园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1600元;普通幼儿园(含乡镇中心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1200元;小学附设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800元。
经过了解,田家庵区第五幼儿园属于省一类示范园。
同时,淮南市发改委还提醒说,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除按规定收取保育教育费、延时服务费和代收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那肯定有朋友就疑惑了:
如果小区在幼儿园“学区”(其实幼儿园不算义务教育,严格意义上称不上学区)范围内,那应该按照统一标准收费,所有小区应该一样。
如果小区不在“学区”范围内,就应该按照规定不招收区外幼儿。为什么会出现对不同小区实行不一样的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都取消了,幼儿园却兴起收该项费用的趋势了?不应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