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图HRBP:劳动关系解读之被公司开除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929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6 11:55:09    

总所周知,辞退是一个不光彩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渴望一份稳定的工作,工作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尤为重要,因为工作是我生存在这个社会上保障。然而有时候工作上的疏忽导致自己被公司辞退,这就好像晴天霹雷一般。但其实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一旦与原来的劳动关系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会产生经济方面的补偿和赔偿问题,那么被公司辞退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其次、辞退员工补偿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后讲解下,辞退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会计入档案。现在是市场经济,档案的作用不大。并且,一般的用人单位是无档案代理权的。

  并且,被辞退的记录不是犯罪记录,被辞退不一定是个人的原因,所以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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