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精神损失赔偿有没有上限?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2 01:20:23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有的人受到人身或财产伤害就说要追偿精神损害赔偿,这样真的可以吗?对于可以追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是多少?

网友咨询:精神损害赔偿可以随便要求提吗,赔偿金最高是多少?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形:

1、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4、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具体应依照: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相关文章

注销公司需要多少钱费用(公司工商执照注销需要多少钱?和这两种情况有关)

房产抵押去哪里办理(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找什么公司比较靠谱)

资本运作是传销吗(浅谈“资本运作与传销的区别”)

醉驾影响孩子考研吗(考研政审父母有案底有影响吗)

什么是加盟?加盟怎么样?分别说说其优劣

公房继承遗产怎么处理(父母留下的公房算是遗产吗?父母去世后公房应该怎样处理?)

房产继承要去哪里办理(继承遗产的手续,怎么继承遗产)

有毒有害工种有哪种(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所属单位必须是国有、集体企业吗?速看)

小产权房转正房价会涨么(小产权房“转正”?或将水涨船高,你认为是好是坏?)

宅基地能不能买(宅基地买卖均不合法?国家划定时间“红线”,聪明人已悄悄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