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部关于醉驾案件的最新理解与适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实在讲,这个最新规定应该是对醉驾处理的从轻发落,即当宽则宽,当严则严。那么,宽在哪儿,又严在哪儿呢?
醉驾的认定标准是80毫克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最新规定没有任何变化,即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的,仍然是醉驾的认定标准。
最新规定明确了一个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界限,同时明确了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以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为由,对醉驾作不立案处理。比如,血液酒精含量处在150以下的醉驾,没有规定中明确的从重处罚情节,就可以直接作不予立案处理,仅作出行政处罚即可。
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50,或者存在规定明确的从重处罚情节,一般就要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了,但此类案件不起诉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对严的问题,向规定中明确的15个从重处罚情节,包括发生交通事故的,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逃逸的,无证驾驶的,超员超载,五年醉驾,两年酒驾处理的等等,删除了此前明确的城市快速路的内容。这部分规定,操作起来更加具体明确,同时也减少了司法机关的侦查审查工作任务。
同时对公安机关办理醉驾案件,明确了需要同步录音录像,对证据类别也作出了系统规范,对无法解释或者补正的,可以以非法证据进行排除。
另外,对实刑缓刑问题,也进行了具体规定,确保全国的醉驾案件司法判决及执行方式能够均衡。比如,此前各省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细化,现在明确以两高两部的规定为准,各省不准另起炉灶,确保上下、横向统一。
对司法机关明确了快速办理机制,即公、检、法办理符合条件的醉驾案件,如果符合快速办理的条件,一个月内办结。这个规定消除了醉驾案件长期无法办结、当事人长期焦虑的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