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独自出资、由国务院或许当地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实行出资人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厦门有很多国有独资公司和企业,比如: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它成立于1989年,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工程代建、商业运营、物业服务及房屋征迁等业务。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是一家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一级资质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再如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它是隶属于翔安区人民政府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营业务是工业性用地为主和经营性用地为辅的收储、出让及配套项目的开发与建设;代建、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与经营;经营性项目投资与管理;从事政府及民间委托的采购招标代理业务;保安服务、物业管理和其它自营性业务。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国有笛子公司吧~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主要特征有: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是一种国有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具有专一性,仅有一个股东;
3、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具有法定性。公司的股东只能是国家,由国家独自出资设立,由国务院或当地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实行出资人责任,即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行股东权力;
4、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二、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需要准备:
1、准备公司名称,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2、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提交后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由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股东符合法定的主体、人数等条件;
4、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5、制定公司章程;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三、国有独资公司的职权:
1、国有独资公司没有股东会,决策的职能只能由国有独资公司的惟一股东,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履行;
2、国有独资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会;
3、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